【信息时间:2024/3/1 阅读次数: 】【作者: 来源:】【我要打印】【关闭】
2021年7月16日,“2021年冠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”在我中心开标,按照冠综行执移字【2022】第5-081号移送函要求,依据《冠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暂行规定(试行)》文件第十五条规定,现将该公司等纳入失信惩戒名单,期限12个月(2024年2月29日--2025年2月28日)。
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2024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