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信息时间:2023/2/10 阅读次数: 】【作者: 来源:】【我要打印】【关闭】
按照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》和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遵循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。我局于 2023年01月30日 至 2023年02月10日 挂牌出让 4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 | |||||||||
一、地块基本情况 : | |||||||||
宗地编号 | 2022-37 | 地块位置 | 冠宜春路南侧、清泉路东侧 | 土地用途 | 城镇住宅-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| ||||
土地面积(公顷) | 3.7232 | 出让年限 | 70年 | 成交价(万元) | 10724 | ||||
明细用途 | |||||||||
用途名称 | 面积 | ||||||||
零售商业用地 | 0.74464 | ||||||||
城镇住宅-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| 2.97856 | ||||||||
受让单位 | 山东冠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 ||||||||
土地使用条件: | 容积率:1.8-2.51, 建筑密度:小于或等于30%,绿化率:大于或等于35% | ||||||||
备注: | 该宗地属于回迁安置区用地,土地用途为:商住混合用地(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+零售商业用地),其中:商业用地面积不大于20%,住宅用地面积不小于80%,土地使用年限:住宅用地70年、商业用地40年。回迁安置楼建设情况详见规划条件和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“冠县2022-37号宗地建设条件意见书”(冠住建函【2022】46号)。 | ||||||||
宗地编号 | 2022-38 | 地块位置 | 冠宜春路北侧、清泉路东侧 | 土地用途 | 城镇住宅-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| ||||
土地面积(公顷) | 4.0815 | 出让年限 | 70年 | 成交价(万元) | 12122 | ||||
明细用途 | |||||||||
用途名称 | 面积 | ||||||||
城镇住宅-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| 3.2652 | ||||||||
零售商业用地 | 0.8163 | ||||||||
受让单位 | 山东冠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 ||||||||
土地使用条件: | 容积率:1.8-2.6, 建筑密度:小于或等于30%,绿化率: 大于或等于35% | ||||||||
备注: | 该宗地属于回迁安置区用地,土地用途为:商住混合用地(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+零售商业用地),其中:商业用地面积不大于20%,住宅用地面积不小于80%,土地使用年限:住宅用地70年、商业用地40年。回迁安置楼建设情况详见规划条件和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“冠县2022-38号宗地建设条件意见书”(冠住建函【2022】47号)。 | ||||||||
宗地编号 | 2022-39 | 地块位置 | 兴贸路北侧、清泉路东侧 | 土地用途 | 城镇住宅-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| ||||
土地面积(公顷) | 2.6926 | 出让年限 | 70年 | 成交价(万元) | 8078 | ||||
明细用途 | |||||||||
用途名称 | 面积 | ||||||||
城镇住宅-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| 2.15408 | ||||||||
零售商业用地 | 0.53852 | ||||||||
受让单位 | 山东冠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 ||||||||
土地使用条件: | 容积率:2.2-2.91, 建筑密度:小于或等于30%,绿化率: 大于或等于35% | ||||||||
备注: | 该宗地属于回迁安置区用地,土地用途为:商住混合用地(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+零售商业用地),其中:商业用地面积不大于20%,住宅用地面积不小于80%,土地使用年限:住宅用地70年、商业用地40年。回迁安置楼建设情况详见规划条件和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“冠县2022-39号宗地建设条件意见书”(冠住建函【2022】48号)。 | ||||||||
宗地编号 | 2022-41 | 地块位置 | 柳林镇驻地、东街村土地南侧 | 土地用途 | 城镇住宅-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| ||||
土地面积(公顷) | 0.771001 | 出让年限 | 70年 | 成交价(万元) | 926 | ||||
明细用途 | |||||||||
用途名称 | 面积 | ||||||||
城镇住宅-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| 0.771001 | ||||||||
受让单位 | 山东丰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 ||||||||
土地使用条件: | 容积率:1.2-1.5, 建筑密度:小于或等于30%,绿化率: 大于或等于35% | ||||||||
备注: | 建设情况详见规划条件和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“冠县2022-41号宗地建设条件意见书”(冠住建函【2022】50号)。 | ||||||||
二、公示期:2023年02月10日 至 2023年02月14日 | |||||||||
三、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,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;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,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| |||||||||
四、 联系方式 | |||||||||
联系单位: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 |||||||||
单位地址:冠县冠宜春西路82号 | |||||||||
邮政编码:252500 | |||||||||
联系电话:0635-7125618 | |||||||||
联 系 人:冯先生 | |||||||||
电子邮件: | |||||||||
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 |||||||||
2023年2月10日 |